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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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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潍坊市 潍坊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1-1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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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产品详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机动车损失保险:
产品详情:
       机动车损失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而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第三者责任保险:
产品详情:
       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四、车上人员责任险:
产品详情: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五、全车盗抢保险:
产品详情:
       全车盗抢险是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被保险机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六、玻璃单独破碎险:
产品详情: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它是指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七、车身划痕损失险:
产品详情: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它是指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八、自燃损失险:
产品详情:
       保险期间内,指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于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被保险机动车自身原因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九、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产品详情:
       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它是指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因无法找到第三方而增加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
产品详情:
       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家庭自用汽车方可投保本附加险。它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并经公安部门或保险人查勘确认的,被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所适用的责任限额在保险单载明的基础上增加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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